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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

发布时间:  浏览: 477 次  来源:网络

很多时候双方没有了感情,我们就会自然而然想到要去离婚,结婚需要一系列的手续,离婚也是需要的,准备好材料才可以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

很多人对于分居的理解就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从法律上来理解,分居是指解除了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综上可知,对于分居如何认定这个问题,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因分居离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这两个条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

《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从前面的规定来看,这里的分居必须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关的原因,否则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那么有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呢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离婚的如何离婚

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一是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二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同意离婚财产达不成一至或孩子抚养权达不成一致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离婚的法定理由其中有:分居满两年。

如果有离婚的意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找不到对方,法院会公告送达,然后可以缺席审理,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就有可能会判离婚,不用等到分居满两年,因为即使到分居满两年后起诉离婚,也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分居满两年,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往往不好收集。

还需要注意的是分居满两年不会自动离婚,要通过离婚的途径才可以。想要离婚的,可先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三、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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