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要么走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先判决离婚以后再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对此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方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可先判离婚吗?
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并不是诉讼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在离婚诉讼时对财产未进行分割,可在离婚后再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
起诉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原则就是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不会主动审理。但是呢,离婚案件属于特殊的民事案件,即使一方起诉的时候,没有在起诉状当中列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但是只要另一方提出,要求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就必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判决分割,如果财产比较难找,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并且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了,都可以随时起诉。
所以说,即使一方起诉的时候没有提分割财产的要求,另一方也可当庭主张。不过,有些当事人可能出于各种考虑,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都不提分割财产要求,这也没有什么,离婚后随时起诉主张就可以了。法律上并没有限制。
若悠网律师还认为,现在法院立案的时候诉讼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比以前提高了收费标准,从立案方便角度,前期起诉离婚的时候律师也都会建议暂时不列出夫妻财产情况,立案只收诉讼费200元,等待开庭之前,根据夫妻调解情况,提出追加夫妻财产分割要求,如果当庭能够解决,那么就缴纳诉讼费,如果当庭不能解决,那么还可以撤回追加请求,节省诉讼费用,这也是一种策略,但是一旦确定离婚,夫妻财产肯定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减少后患,避免以后的麻烦。诉讼费该节约的时候节约,不该节约的时候坚决不能节约。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