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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进行到财产分配这个阶段时常常争议不休,特别是不断升值的房屋谁都想要。离婚房产纠纷该如何解决?跟随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某中院一名法官是怎样解决离婚房产纠纷的。
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是赵某夫妇离婚案。赵某于1990年与同事张某结婚,婚前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增长,双方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长期冷战。两人均同意离婚,但对位于华清嘉园的商品房究竟归谁争吵不休。毕竟在现在房地产过热的情形下,隔几天房屋价格就可能涨不少。
由于该房屋是赵某夫妇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应为双方共有。离婚案开庭审理时,赵某夫妇均要求将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判归其所有,结果一审法院以照顾妇女为由将该房屋判归张某所有。二审中,一中院法官组织赵某夫妇对该套房屋当庭进行竞价,经双方自愿相互竞价,赵某最终以优于张某的出价胜出,他的出价是自行偿还30多万元贷款,再向张某支付近40万元房屋补偿款,这一出价已远高于该套房屋原有价值。法官介绍说,这种竞价的形式与过程合法,且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所以法院最终在终审中将该套房屋判归在竞价中出价优越的赵某,并由赵某承担其承诺的条件。
该法官让双方在开庭时当庭竞价,价高者得,从而解决了这对夫妻的离婚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