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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想要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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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有法定婚龄一说的,到了相应的年龄后结婚才可以,但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还没有到法定婚龄,后来婚姻失败了打算诉讼离婚,这时担心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结婚会受影响。那么没有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想要诉讼离婚如何处理?接下来由若悠网为大家详细介绍。

没有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想要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首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无效婚姻的判断,应以起诉时的情况为准。虽然在结婚登记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但在起诉时,其已年满二十周岁,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已消失,从而使无效婚姻成为有效。

其次,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可见,宣告无效婚姻前,应审查该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法定事由之一,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判断标准应以起诉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并非该婚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四种无效情形之一就当然无效。且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关系,“婚姻”已成事实,该即成“事实”以向社会辐射出各种关系,如果简单否认这种身份关系,势必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言之,婚姻自主权是自然人的一项宪法权利,登记只是一种公示行为,宜允许婚姻的“无效”有条件地转化为有效,即虽然在结婚登记时存在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不得再宣告婚姻无效,应认定婚姻关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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