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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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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共同财产,为了妥善的解决好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夫妻都会在婚姻稳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起来看看若悠网离婚律师为大家带来的相关知识。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如果有其他的婚内财产协议问题需要解答,建议你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这里有需要专业人士,一对一与你沟通解答你的各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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