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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法律咨询:
本人户口在某市的A区,但长期居住于该市的B区,现在被对方上诉,但对方上诉了两个人,本人和另一个居住于A区的人,请问该案件应该是哪里的法院受理,怎样来证明本人长期居住于B区,需要什么书面资料来提供给法院证明。
若悠网律师解答:
1、居住证或居委会开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均可以。2、A区或B区管辖均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知识:
管辖分类民事诉讼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