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递交正、副各一份的起诉状,还要交诉讼费。夫妻双方不在一地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对方是劳改犯、劳教人员或者下落不明,侨居国外的,可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设法与对方取得联系或酌情处理。离婚问题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法院通知当事人出庭时,当事人应亲自到庭,讲明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便于法院把问题解决好。起诉离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起诉离婚要慎重。有些夫妻吵了几句嘴,就跑到法院要求离婚;还有的本不想离婚,只是为了吓唬对方,就起诉离婚;也有的是互相叫号,互不服气,一个说:“咱们上法院离婚!”另一个说:“去就去,谁怕谁!”这些都是不慎重、不严肃的作法。离婚,涉及一个人一生的幸福,有子女的,还涉及他们的利益,不能把这么大的事当儿戏,一不如意就离婚,不能把离婚当成“口头禅”。当然,态度要慎重,不是无原则迁就,更不是说离婚就不好,而是说,夫妻之间有了矛盾,是提出离婚还是不提出离婚,要从多方面再三考虑之后再慎重决定。(2)有第三者插足,不一定都得离婚。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譬如苏州。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在目前的离婚案件中占的比例不少。其实,对这问题应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处理。对许多通奸有据的,可以找对方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由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党籍、团籍和政纪处理,或则聘请律师,采取一定的方法,收集并固定证据,和对方平心静气的沟通,确认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3)有些妇女因遭到丈夫的虐待和迫害而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还有的因对方重婚而提出离婚,认为离婚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方法,这是错误的。可以先到法院告对方的重婚、虐待、迫害等犯罪行为,待法院处理刑事问题之后,再根据对方的认罪态度考虑是否有必要起诉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应不违背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男方确有提起离婚诉讼必要的除外。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不受此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已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获取相关帮助请咨询普洱离婚律师
怎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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