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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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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读本之一离婚诉讼

离婚即婚姻关系的解除。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签署离婚协议,妥善处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在此,着重介绍诉讼离婚。

一、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的前提。法庭调解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此外,法院也会考虑以下情形:①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③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④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⑤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⑥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⑦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⑧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⑨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此外,下列情况下起诉法院通常也不予受理:(1)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损害赔偿

因一方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起诉的时间、方式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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