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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过错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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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若在结婚期间,一方有过错并且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时,则过错方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向无过错方进行补偿,但只有在无过错放提出赔偿要求是才需要,否则,过错方就不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补偿。接下来,就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时无过错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离婚时过错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属于则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1)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抗击能力和恢复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同样的过错行为,在不同的受害人身上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在考虑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时,一般认为,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正值壮年的人比老年人更容易从痛苦当中回复,性格敏感、对感情严肃专一的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这需要在具体案件中,通过对当事人和案情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恰当的评判。

(2)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不仅影响着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他(她)的预期,达到抚慰的目的,有时甚至影响到受害人及其子女以后的生活。对于自己经济条件很好,对方经济条件也很好的受害人来说,较少的赔偿数额根本无法满足“抚慰”的需要,甚至是一种嘲讽;而如果受害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主要收入依靠过错方获得,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必须抚养孩子,数额很少的损害赔偿,可能会给受害人及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时,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无论对受害人实质的补偿还是从人道主义考虑,都必须结合受害人自身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的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离婚中如果有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以及事实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可以申请获得精神损失。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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