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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婚外情

发布时间:  浏览: 516 次  来源:网络

恋爱期间的男女都几近不食人间烟火,可以一个月吃方便面,只为心爱的人制造出N种浪漫和惊喜,每一个版本都有似于某个韩剧剧情集的情景再现,“有情饮水饱”是恋爱期间最好的形容词。一旦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结婚之后,才发现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原来王子生气是会爆粗口的,看到漂亮妹妹是会流口水的;而公主卸了装,也是有雀斑的,下厨煮饭还是夹生的······感情这东西在大部分婚姻中,其实并不是那么纯粹的,也不是那么理想主义的。如果说它是一朵红花,那么它需要绿叶来衬,而“绿叶”包括很多,比如经济地位、道德修养、文化素质、兴趣爱好、人生价值观等。

1、女强男弱型

中国传统婚姻里都是“男主外,女主内”。但是随现代女性教育程度提高,经济独立,让女性对婚姻品质有更高的追求。她们对男性精神上的要求远高于物质上的。我曾经接待的企业女老板、高校老师、外企高管、医护人员,这些接受高等教育的女高知,对自己的婚姻生活不满意的原因,并不是对方有多大原则性的过错,她们大多是对婚姻品质不满意,她们的老公不论在事业上,还是精神层面都与她们想要的生活伴侣有一定的差距,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语言,随着时间推移,夫妻双方难免会产生猜忌和误会,发生冷战也是必然结果。女强人也是女人,她们内心都有最柔弱的地方,一旦有人触及她们的内心,女强人也会变小女人,最后发生“婚外情”也是在预料之中。

2、贪图富贵,爱好虚荣型

每个人都有追求品质生活的权利,这本没有错。但是吴娟律师接触的女性中,还有一部分是贪图富贵,爱好虚荣的。其中不乏大学高校的女大学生、白领。她们不愿通过辛勤的劳动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把自己的青春作为资本,被人包养,有的甚至做了“二奶”。包养她们的男人对她们随叫随到,但是她们除了钱财却不能对这个男人有过多要求,她们深入简出,像笼子里的金丝雀,不但没有名份,更不会被社会认可,甚至还会受到道德的唾弃。她们付出了青春,一旦包养他们的男人有了新欢,抛弃她们就像换件衣服一样简单,而她们却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

人必自尊,别人才能尊重你。那些女性,为了苟且生存,放弃了女人的尊严,其实是用青春换明天,自我贱踏。

3、被“诱骗”第三者型

“小三”无疑是家庭破坏者,但她们其实有一部分也是受害者。他们被男人花言巧语蒙蔽,被强大的追求攻势征服,最后落入这些骗子男人编织的温柔陷井里,越陷越深,最后发现时却已经玉石俱损,身败名裂,事业、前途尽毁。

2013年6月,前中国旅游与经济电视台的女主播纪英男,在其微博中曝光被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悦诱骗“包养”四年,引发大家关注。为了追求女主播,范悦谎称已经离婚,没有小孩,第一次为女主播买衣服就花了6万元,他以谈恋爱为名包养女主播四年,甚至还曾公开向女方求婚。事实上,与女主播交往时,范悦还未离婚,他孩子已经17岁大了。当记者采访纪英男时,她说:“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两件事,工作和婚姻,我都没了。这种耻辱是一辈子的,我再不想被人骗了,所以我不会接受任何人再走进我的世界。我特后悔,我的生活让他毁了!”

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现在结婚的风险已经提前至恋爱阶段,恋爱除了是双方感情的提升阶段,更是双方互相了解和磨合的重要考察期,作为女人更要睁大眼睛,不要被红酒和玫瑰所陶醉迷惑,玫瑰虽美,刺更伤人。而欺骗感情、玩弄婚姻的男人,最终会弄巧所拙,害人害已,得不偿失。

4、夫妻长期分居型

现实中很多夫妻为了生计或其他原因,不得不背景离乡,去外地打工。这种分居二地,聚少离多的生活会极大影响夫妻感情稳定性。特别是随着微信、陌陌、摇一摇等交友软件的诞生,让陌生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让“婚外情”有了滋生的土壤。在我办理了大量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中,当问及她们认识的过程时,她们所描述的经过基本类似,她们大部分都承认是因为老公不在家,身边缺乏倾诉的对象,寂寞无聊,于是通过网上与陌生“男网友”聊天,随后日久生情,对“男网友”产生情感依赖性,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地下情人”。

5、遇人不淑型

婚姻就是一场赌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曾经认定的那个人会变成熟悉的陌生人。每个女人愿意将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一个男人,是希望这个男人能一直疼爱自己,包容自己,给自己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论贫穷或富贵,生病和衰老都对自己不离不弃。如果婚后男人给这个女人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痛苦,对女人家暴、赌博成性散尽家财、吸毒难以自拔,拈花惹草。与这样的劣迹斑斑的男人生活,只会让女人逃离这个男人,逃离这个家庭,哀莫大心死。一旦在婚姻之外遇到其他男人所传递出来的温暖和爱意,更容易促使女人发生“婚外情”。对于这样因一个女人遇人不淑而出轨时,请别只埋怨女人的不忠,男人应该好好反醒自己的行为。

律师点评:

在婚姻的城堡中,有爱也有伤害,“婚外情”是夫妻间避不开的话题,同时也是婚姻家庭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特别在中国传统“男尊女卑”的观念里,女人一旦发生“婚外情”,不论对与错,社会舆论往往都会给女人套上道德上“枷锁”,其次,还要承担法律上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后借女星马伊俐的一句名言总结: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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