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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过错的,比如有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是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那么,双方都有过错离婚的一方还能要求损害赔偿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吗
关于夫妻双方均有过错,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责任的主题,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
2、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可以在离婚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5、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可另行起诉。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