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离婚案件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方遭受的损失,有过错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针对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巨大的。因此,针对重婚造成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多为精神损害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上,每个地区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参考的重要标准。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一个是与他人形成了稳定的同居关系,一个是与他人成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两者对离婚家庭的损害是同样的,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两种情况,具体的还可能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如离婚的诉讼费等也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在上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时,无过错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责任。但是实际情况是,百分之八十的朋友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导致在起诉离婚时,无法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因而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造成人财两失的悲剧。在收集过错方的证据时,很多朋友也会进入搜集的误区,比如,非法在他人的住处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了他人隐私,致使证据成为非法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在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时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此提醒各位婚姻中的受害者,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婚外情的朋友,在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在婚姻保卫战失败的情况下,输场不输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