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抚养权变更的形式和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377 次  来源:网络

夫妻双方离婚前,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在成的,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解决,而抚养权确定归属后,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变更的,那么抚养权变更的形式和程序是什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抚养权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范本

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年月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抚养权变更的形式和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抚养权变更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诉讼变更就需要走司法程序。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