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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子女抚养权问题所需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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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大部分人都是去法院起诉争夺的抚养权,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l、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直居住在江门市江海区某地,已居住满一年

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

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特别提醒:请求变更、追索抚养费的,请以子女一方为原告,列明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4、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

5、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根据双方生活条件选择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一方。如果双方的条件基本相同,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直照顾孩子,且愿意并有能力继续帮助照顾孩子的,也可作为参考因素。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起诉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这个是最基本的,如果还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多找一些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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