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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四岁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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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四岁的时候夫妻因其中一方有出轨的行为,另一方觉得感情受到了背叛要离婚。既然要进行离婚,肯定是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商议,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好就会选择起诉。那么,女儿四岁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女儿四岁夫妻离婚怎么判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子女抚养费起诉书(状)

原告:XXX法定代理人:XXX被告:XXX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年的抚养费,共计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和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原告在XXXX年XX月X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由XXX扶养,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XXX年XX月起已累计拖欠XX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为,为了保障原告日后的生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原告在18周岁之前每月的固定抚养费(不包括重大花费部分)元一次性支付,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

年XX月XX日

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原告身份证1份

被告和XXX的离婚证复印件1份被告和XXX的离婚协议1份

女儿四岁夫妻离婚怎么判抚养权?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要能够多考虑下孩子,别轻易的去伤害孩子,最好是能够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女儿四岁夫妻离婚有孩子抚养权的相关争议无法顺利解决的时候,请您来若悠网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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