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遗嘱会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7 次  来源:网络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个人,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等的方式处置个人遗产,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效力是不一样的,那么遗嘱因遗赠扶养协议部分无效的情形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遗嘱因遗赠扶养协议部分无效的情形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同时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据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既留有遗嘱又留有遗赠扶养协议时,如果遗嘱的内容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各不相同,互不冲突的,就按照协议和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别处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中有相同内容的,那么遗嘱中相同的部分无效,应当按协议的内容处理。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部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的义务

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大于遗赠,所以两者存在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