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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在哺乳期的经济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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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是有哺乳期,在哺乳期的时候她们的工作量是会比较低一些,这是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单位觉得哺乳期的产妇工作业绩达不到,所以就将她们给辞退了。那么,产妇在哺乳期的经济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根据国家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的;……”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正是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如果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公司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由双方都同意才行的。

至于公司要降低工资以求节约开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说:“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里的基本工资是指按规定的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发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并不是我们实际生活中所谓的基本工资的概念。所以在“三期”内约定好的薪水是不能降低的。只有灵活的报酬,如奖金等才能在合法及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向下调整。

转移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因工作调动的,五险一金是可以跟着一起转移的。凭离职证明前往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办理就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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