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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变更抚养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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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归女方抚养,女方不但不关心爱护子女,还打骂虐待他们,前夫在愤怒之下将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如何处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处理

来宾市千江镇男子陈某与女子邓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家庭琐事感情渐渐破裂。2011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判随母亲邓某生活。但是离婚后,母亲邓某没有尽责抚养两个孩子。邓某没有固定收入,因此抚养两个孩子比较吃力,脾气暴躁的邓某对两个孩子动辄打骂,又因邓某经常外出打工,孩子们常常饱一顿饥一顿。最终,孩子们因忍受不了母亲的虐待跑回父亲身边,跟随陈某生活。

陈某得知儿女的情况后多次与前妻邓某交涉,要求更换子女抚养权,但邓某一直不理睬。无奈之下,陈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准两孩归自己抚养。

案件过程中,法官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案件后,征求了孩子的意愿。在两个孩子表示愿意与父亲生活后,法院同意变更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两孩子随父亲陈某生活。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为您解答了相关问题,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法官会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您有相似的情况可以参照了本文,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若悠网也提供在线咨询,由专业律师律师针对您的情况给您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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