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450 次 来源:网络
吴女士与丈夫何先生诉讼离婚,经法院判决,婚生子由吴女士抚养,何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后吴女士多次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但均被拒绝。吴女士不知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我和前夫因性格迥异、感情不和在2002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由我抚养,他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后来因物价增长,我在2007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将抚养费增加至每月800元。2014年,儿子读高三,各项开销不断加大,抚养重担令我无法承受。万般无奈之下,我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前夫将抚养费增加到1500元。但前夫以儿子已成年为由,不仅拒绝增加抚养费,还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儿子现虽已成年,但无收入尚不能独立生活,且面临高考,我有权要求前夫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吗?儿子上大学后,生活费又是一大笔开销,他有权要求他的父亲支付生活费直至大学毕业吗?
律师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吴女士的儿子现虽已成年,但仍在校园接受高中教育,故仍然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父亲仍需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数额能否达到每月1500元,还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吴先生的收入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
另外,对于吴女士提出的儿子上大学后,仍希望其父亲支付生活费的要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