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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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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非婚生子女情况出现。很容易产生一些抚养却的纠纷,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诉讼来解决。司法实践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很多。那么,抚养权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诉状怎么写?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权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诉状

原告:甲,男,汉族,生于2012年x月xx日,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3组。身份证号5117242012xxxxx。

法定代理人:乙,女,汉族,生于1979年x月x日,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3组,身份证号5130291979xxxxxx,系原告的母亲,电话:xxxxxxxxx。

被告:丙,男,汉族,生于1964年6月1日,住福建省xx市xx镇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系原告的父亲,联系电话:13xxxxxxxx。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648000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乙同被告于2010年4月在xx市xx镇经人介绍认识,然后双方开始过着同居关系的生活,乙同被告于2012年1月2日在xx市xx镇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甲。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四川省xx市xx县xx镇xx村3组生活。

原告的抚养费从2012年2月13日----2013年11月11日均由被告承担。从此以后被告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用。2013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决如上所请。

此致

Xx市第一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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