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满十八之前的孩子,父母抚养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是父母的任务,但是从法律上看,也有例外的情况,若悠网小编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具体如下:
1.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δ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2.丧失劳动能力或虽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
3.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5.尚在校就读的,在校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为“尚在校就读的”。
(2)《意见》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之间存在着冲突,《意见》认为只要是在校学生,父母就有抚养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认为是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因都属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存在上λ法与下λ法,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04年颁布的,要晚于93年的《意见》,根据新法优于旧法,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即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及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6.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
7.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主要指患有精神疾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生活在城镇的子女无就业机会尚处于待业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