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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去年6月,我和前夫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解除了婚姻关系,法院判决7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我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今年春节,我在看望儿子时将儿子外婆、舅舅等亲戚给他的1万多元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折交由儿子自己保管。前两天,儿子告诉我,前夫因炒股亏了钱,为了扳本,他将儿子的压岁钱也投到股市去了。我向前夫提出让他赔偿,但前夫说,他处理儿子的压岁钱是他的权利,别人不能干涉。请问,前夫能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吗?
若悠网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儿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他的个人财产,你前夫将其拿去炒股,显然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该行为直接侵害你儿子合法权益。据此,你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之一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前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变更对儿子的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