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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子女抚养问题咨询问答

发布时间:  浏览: 541 次  来源:网络

当事人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时,往往会有很多疑问。一些当事人经常会问道:离婚后如物价上涨或是子女因突发事件需要经济支出的等因素,目前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正常所需,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能否拒绝探视子女?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能否给孩子改姓?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如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

常见的子女抚养问题咨询问答

一、离婚后如物价上涨或是子女因突发事件需要经济支出的等因素,目前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正常所需,怎么处理?

答: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或是要求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担额外支出的50%。

二、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能否拒绝探视子女?

答:不可以,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如协议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判决或法院调解离婚,可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探视子女。

三、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能否给孩子改姓?

答:不可以。如要给子女改姓,需要经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私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回来的,公安部门会办理变更手续。

四、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如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

答“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如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各地区法院判决不一。目前上海地区杨浦法院有一判例,判决学费应由子女自行解决,父母不再承担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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