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离婚率高发的时代,夫妻之间在相处之中会产生很多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引发依稀记得的争吵,最终走向离婚,然而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异父母是否有抚养权
提问:
我和前夫于1996年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儿子由我抚养。儿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因恋爱受挫,儿子患上了精神病,不久就被公司辞退,跟我生活在一起,生活起居完全由我照料。去年3月份,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也下岗了,由于无力维持儿子的正常生活和治疗。我找到前夫,要求他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遭到他拒绝,他说儿子已经成年,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了。请问,儿子成年后患病,离异父亲还有抚养义务吗?
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婚姻法的这一规定来看,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子女不仅仅包括未成年子女,还包括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何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儿子因受刺激患上了精神病,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应属于上述规定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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