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认为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会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哺乳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呢?针对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哺乳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
单位辞退劳动者也就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该如何应对?
1、因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所以,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而且这种主张是一定会得到支持的。
2、如果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违法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另外,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哺乳期内的员工本身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仍然是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被非法辞退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等;最好有原件。
(二)劳动者确实被辞退
有一些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手续简单,口头通知,邮件通知,或者帖出辞退公告,不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遇到上述情形,只要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手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败诉几乎成为定局。
在用人单位明确拒绝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辞退证明的情形之下,劳动者如何获取有力的证据,保护自己的利益呢?结合笔者多年的经历,提出几种可以借鉴的方法:
1、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2、先办理交接,在交接文件中将被单位辞退的事实注明。
3、要求单位安排工作,继续上班,在遭到强制拒绝时,可以要求物业或者110来解决争端,以留下相关证据。
4、发敦促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工作,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等。
5、在用人单位作出辞退决定后,立刻采取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仲裁行动,以行动来证明公司主张的自动离职的主张。
(三)工资收入
劳动者辞退案一般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工资收入是自己要求经济补偿的基数依据,劳动者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证明等。
(四)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另一个计算依据就是工作年限,劳动者应该首先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历史等。当劳动者手里缺乏相关的证据,而用人单位不做真实的陈述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具备一定的质证常识和庭审技巧,迫使对方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一点非常重要。
不管是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还是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被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情况,要懂得及时维权。维权时,最重要的是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事实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