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经常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那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为夺抚养权夫妻闹上法庭,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解决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解决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是,父母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一般都会尊重父母双方的决定。
【事件经过】
张某和刘某是一对地道的农民夫妻,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近几年,夫妻俩外出打工,随着环境的变化,加之聚少离多,经常发生矛盾,感情渐渐出现问题。最终,两人决定离婚。
因婚后无财产和债务,双方私下协商离婚,但对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无法谈妥。女儿不满2周岁,刘某觉得孩子应该归她抚养,张某却想自己抚养,两人为此发生争吵。为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刘某将张某起诉到了法院。
应诉材料送达后,张某及家属来到法庭,表示离婚可以,但坚决要抚养孩子,如果孩子不判给他们抚养,坚决不离。“我们虽然没有财产和债务,但结婚时花了许多钱,如果法院判离婚,孩子让她带走,我要用一家人的命,换孩子的抚养权,反正孩子现在在我家里。”张某说。
【法律解读】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及其家属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该案案情已清晰,依照法律规定用判决方式来裁决,很容易。案子虽结,但事情如果不了结,双方矛盾甚至会进一步恶化。
2015年3月12日,法官邀请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了解到孩子长期随张某及其父母生活。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并讲述了类似抚养权处理的案例,并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劝说。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张某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刘某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