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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面基本常识

发布时间:  浏览: 429 次  来源:网络

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推卸。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对于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则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而对于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还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子女的,应当依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i)父母只是一般的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必要时可以到法院去和父母打官司。(2)父母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但情节不是很恶劣,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父母进行处罚。但公安机关不能主动介入。必须是受虐待的未成年子女提出请求。(3)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如未成年人因为被父母遗弃而自杀,父母多次遗弃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并屡教不改的构成虐待罪。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应注意的是,虐待罪必须是未成年子女告发父母时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能主动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如果父母虐待子女导致未成年子女重伤或者死亡的,其刑事责任将会加重。

3、夫妻离婚后.谁为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赔偿。如果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赔偿。

4、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该怎么办?应该由谁负责任?

学校发现学生受伤,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果有条件,学校还应当采取一定的救援措施。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伤害加重的,学校应当对加重部分承担责任。

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有一定的监护管理职责。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监管的职责。如果学校工作中存在疏忽,没有尽到其监管职责,则学校存在过错,需要对学生受伤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和学生自己都有一定的过错,共同造成了伤害事故的发生,需要按照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在确定学校和学生个人的过错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学生擅自离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学生擅自离校已脱离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在这种情形下,只要学校的行为没有不当,学生受到伤害,学校就无须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却未及时告知其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同样,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哪些秩序?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有以下行为:(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7、跌入未设保护措施的施工坑中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一天夜晚,李某骑车正常行使时,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李某的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

解决途径: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施工单位未对其挖的坑设置保护措施,对由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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