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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现在有孩子但是还没有出生,我跟他是未婚有的,因为他父母的不同意,可是我想要这个孩子。我想以后他跟我的孩子任何关系都没有。请问这样可以吗?
崇左市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你所说的,你想让你的孩子和他没有关系,那是不可能的,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你们分开或是不在一起就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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