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家庭,有可能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这个抚养费一般来说是拥有探望权的一方进行给付,那么关于抚养权的上限规定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军人抚养费上限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第是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再给抚养费的时候这个是有相应的法律限制的,一般来说是按照自己月工资收入的20%到50%进行给抚养费,如果说超过了50%的话,这个法院一般来说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