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离婚之后也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按照规定为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在生活中也会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对于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相关知识: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对于离婚之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另一方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不抚养一方最好是按时支付,这样才能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