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则需要对抚养子女这一问题作出协商。因为夫妻双方都有不可推卸抚养子女的义务。但在生活中,常常也有一方拒绝抚养或者支付抚养费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的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增加抚养费的合法要求。
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夫妻协议离婚的,对子女的抚养已有协议,如果有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靠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费的数额是经法院判决或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请求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判决或裁定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调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
因此当一方拒绝履行抚养费时,另一方需要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法院督促另一方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因为在子女未成年时,父母都应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并且不可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