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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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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一般产生在夫妻离婚之后,父亲或者是母亲给孩子支付的生活费用,就是我们大家所说的抚养费,虽然夫妻离婚了了,但是夫妻两个人对自己的孩子依旧有抚养和照顾的义务,不会随着离婚而改变。那么不给抚养费如何举证?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1、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参加诉讼。

2、你只要提出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这个事实既可,有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应由对方来举证。

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

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

当离婚夫妻的某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但是在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少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举证便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如何举证,哪些证据才是具有效力的?如果对这些问题存在疑惑,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子女抚养费能否减免

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因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是对抚养义务的履行。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欲请求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情况,这往往不是因为当事人不愿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是生活所迫。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以下特定条件,来减免当事人的子女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如意外事件导致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陷入长期失业的状态,以至生活困难,无法再支付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免除或暂时免除支付子女抚养费。

(二)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收入明显下降一般是指收入同比下降率在10%左右。即当收入明显下降,按协定或判定的原数额支付,已经超出现月收入的30%,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

(三)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四)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时候,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通过与另一方的协商来请求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减免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指出的是,减免抚育费要向法院另行起诉,由判决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后才能执行。

许多父母在离婚之后,认为把孩子判给另一方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这是错误的做法,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规定好抚养费怎么给,然后按时给。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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