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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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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就会出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呢?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一起看看吧。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那么,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在北京离婚,也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在个案中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一方面,基本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可以看出,无论是北京,还是别的地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是要给一定的抚养费的,具体给多少,您可以根据上文提及的方式来计算。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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