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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庭有权利更改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0 次  来源:网络

夫妻离婚后,是需要对小孩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的,如果不与小孩共同生活的,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水平是会发生变化的,有的人想要变更抚养费,那么,执行庭有权利更改抚养费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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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庭不是审判庭,是没有权利变更抚养费的,并且变更抚养费需要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抚养费变更的条件:

一、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减免抚养费的情形

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四、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生活水平发生变化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可以协商确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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