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共同承担,当感情破裂发生离婚时就又会产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协商同意后就可以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书,那子女抚养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如果要对抚养协议进行公证,那在实践中,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针对以上问题,若悠网小编为您做了以下解答。
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
申请与受理第二条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
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如果您有其它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