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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小芳之前一直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面,但是今年她父母却以为离婚了,刚好她考上了大学,正是花钱的时候,但父亲却停止向其提供生活费,小平想知道,父亲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吗?
成年子女还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吗?对于这种情况,我过婚姻法解释里面有详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因此,其父做法并不违法,但却做法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不属于违法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