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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8 次  来源:网络

未成年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一般是由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死亡的,就需要变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那么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监护人的确定有没有顺序

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有一定的顺序确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民法总则》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监护人的确定有没有顺序”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有一定的顺序确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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