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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的监护人是谁

发布时间:  浏览: 511 次  来源:网络

现在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了,很多都是属于和其他人重新组建婚姻家庭,这个时候就会设计到继子女的问题,那么关于继子女的监护人是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继子女的监护人是谁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补充:《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是可以作为监护人。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即:再婚后继父或继母只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就有了监护权,他们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只要继父对孩子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是法定的监护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这样的情况的话,那么继子女的监护人是现在的父母。也可以是现在的继父或者是继母,只要有抚养关系的就可以了。在离婚之后,那么还是会对于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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