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和代理都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民事制度,监护制度涉及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而代理制度涉及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监护制度和代理制度是有所差别的,那么监护和代理的区别?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监护和代理有哪些区别
1、通常认为,监护就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从其本质上讲就是对缺乏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代理是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监护和代理有哪些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监护是指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而代理是指在协议范围内,代理人按被代理人要求实施民事行为的制度。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