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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378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对于监护权,其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照护权所涉及到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人身监护权包括什么内容,如何确定监护权。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问题,希望分享的内容有所帮助。

一、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哪些

具体如何确定监护权的因素,如下所述:

1、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

二、人身监护权都有哪些内容

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扶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3.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4.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5.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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