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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之后也顺利生了孩子,但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很差,彼此跟陌生人一样,但为了各自的名声或是其他的原因并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于是有些夫妻在婚姻期间就会对孩子抚养上达成一直意见并签订协议。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夫妻缔结的婚内孩子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没有实际意义。
《婚姻法》和最高院的关于婚姻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个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否有效。但是,离婚才会涉及到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没有离婚,就约定是没有意义的。在离婚诉讼时,只要一方当庭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依协议判决,只可能将协议作为证据考虑。
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缔结的婚内孩子抚养协议是双方都愿意签订,并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是可以,要是两个人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反悔也可以用诉讼来解决。夫妻缔结的婚内孩子抚养协议是有效等等你不清楚,可以找若悠网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