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生母更改子女姓名违法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8 次  来源:网络

姓名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毒姓。那么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违法,关于更改子女姓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更改子女姓名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违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应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案情总结:

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

案情简介:

农某与女子李某非婚生育一子,后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代行儿子权利依法将农某告到法院。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宣判,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

农某为有妇之夫尚在抚养其婚生两个子女。2010年间,农某与一女子李某相识,两人经多次来往后成为朋友关系。2011年7月,李某未婚先孕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一直随李某居住生活,农某刚开始还陆续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后因农某拒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未果。2013年9月,李某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止。而农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未果。

大新县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李某与农某的儿子出生后一直由李某直接抚养,农某作为生父,依法应当负担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儿子起诉请求农某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农某提出李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综合李某与农某非婚生儿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农某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综合以上介绍,作为子女的父母,更改子女的姓名并不能构成违法。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更改子女姓名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