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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协议公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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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子女监护权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一种情况 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第二种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种情况 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是若悠网为您提供的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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