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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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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有一些未成年人的,他们对于自己生活周边的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做出自己的判断的,所以在他们的生活中都是由他们的监护人做出判断的,那么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该遵守哪些义务?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被监护人

被监护人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诉讼中,被监护人侵权诉讼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特殊之处在于不法加害行为的主体虽是被监护人,但其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却一般由监护人承担。在这类侵权诉讼中,监护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界定。中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一起列为侵权诉讼的被告;另一种观点认为,仅列不法加害行为的实施者即被监护人为被告,而监护人则以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从诉讼结果来看,以上的两种观点在判决结果上似乎区别不大,因为一旦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都会判令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样的“殊途同归”并不能掩盖这两种观点之间的矛盾。

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其次,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他有监护能力和监护系件的人承担监护责任,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小编提醒您,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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