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与抚养人是有一定区别的,一般来讲要是属于抚养人的话,那么通常也就属于监护人,但监护人并不一定就是其抚养人。那么,被监护人如果死亡,监护人需要处理哪些法律问题?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被监护人死亡的,监护的法律关系已经消灭,监护人不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代理被监护人的权利。(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1月20日)第10条。)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亲权是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此称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从现代国外立法看,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必须指出,亲权不包括亲权人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扶养与继承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
我国《婚姻法》虽未明文直接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的概念,但该法第15条和第17条关于父母有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实际上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内容,它是专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的。在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问题上,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然而如果父母离婚,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将面临依据什么原则决定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的对象主要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此时作为监护人的需要对其行为负责,同时也要监督管理其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实,这也就是监护人积极履行自己职责的表现。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