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救助管理站作为原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兵兵的亲生母亲周某,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周某的监护权,监护权是由抚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享有的,但监护权也会在某些情况下被剥夺。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孩子母亲被剥夺监护权,什么情况下会剥夺监护权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孩子母亲被剥夺监护权
可怜的男孩兵兵,有生母却不能相认,对其母来讲,放弃抚养孩子的监护权,让百姓看来相当无耻,可是对于她来讲,又应该是多么的尴尬与无奈啊,年轻时的不懂事,给其人生造成的痛,也许会让她一生不安。
兵兵童年的命运相当不济,母亲还在十三、四岁时由于年幼不懂事,与男朋友私奔,在半路客店生下了他,因为男友的离去,让年幼无知还需要照顾的她,无奈地扔下了孩子,自己远走他乡,可怜的小兵兵成了别人家的宝儿。
不过孩子相当幸运的是,旅店的老板对孩子呵护有加,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失去亲情。孩子的童年也应该过得很快乐。可是命运很考验孩子,养父母家的旅店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了,当孩子长到六岁时,为了能够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老人带着孩子去公安部门上户口,因为孩子属于抱养的,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老人无奈只得寻其亲生母亲为其上户口,哪里想到在投奔亲属的途中老人突然病故,孩子被寄送在了救护站。
孩子的户口需要解决,即使是老人病故了,这相关的责任不能失去,这责任只能由政府部门相关的单位去承担了,于是在这一项工作中自贡救助站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出面帮助解决了,帮助兵兵寻找亲生母亲。几经波折,其母是找到了,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也应该迎刃而解了,可是当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孩子真正带到其面前时,其母亲面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只能是放弃自己的监护权,毕竟自己已经再次结婚,并且也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如果兵兵介入其生活,她的生活将产生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她如今的年龄才20岁,生活的考验,让她不能肩负重任,只能放弃对兵兵的抚养。兵兵有母亲却不能相认,其母亦是面对儿子却不能抚养,这样的悲情故事出现,谴责其母亲没有责任,没有亲情亦是解决不了问题,只能是让百姓叹息。这一事件有太多的是是非非,责怪谁也于事无补。
兵兵母亲抛弃了他,但是社会没有抛弃他,还是比较幸运的,虽说他现在失去了母爱,但社会上会有更多的爱给他,并且他还能够走入学校,政府的关爱为他的人生开启了另一扇门。只是这一事件出现,对于当今社会的年轻人来讲,应该有一个更深刻的提示,那就对待感情和婚姻要有一个严肃的态度,感情和婚姻不是儿戏,你对其不负责,生活亦会对你有考验。再者就是提醒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和家庭责任教育,让孩子早一天了解性,更能够孩子做事更负责。
什么情况下会剥夺监护权
(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或变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进行审理时有如下情况:
1、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2、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3、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果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的监护权可转给收养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进行收养,否则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