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得到了孩子的探视权,另一方是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希望能够霸占孩子,让孩子能够完完全全的属于自己,不让对方有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不希望孩子跟对方接触。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怎么可以让另一方没有探视权
探望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权利可以抛弃,而义务必须履行。作为享有探望权的父母是不能抛弃探望权的,探望权性质与监护权相同,既为权利又为义务。因此未与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阻碍探望就构成侵权;若不去履行探望之责,同样违法。探望权的存在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从而有利于其成长,并解决离婚后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融洽发展,这是我国婚姻法中明确探望权的立法本意。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即只有当对方在探视过程中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造成对孩子的损害,才可以申请终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纵然夫妻离婚了,但是孩子跟父母的血缘关系是还不会断的,因此抚养权方是不能单方面阻止对方探视孩子权利的。离婚之后如果自己用些手段让另一方没有探视权,自己的抚养权也可能会失去的,可以找若悠网律师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