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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而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可以行使探望权,双方协商确定探望子女的时间,那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包括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等。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