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探视,现实中夫妻离婚了爷爷奶奶想去探视被拒绝多次,那么爷爷奶奶是不是有权进行探视自己的孙子呢,法律的规定是如何的。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爷爷奶奶是否有权探视孙子”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在中国隔代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女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要求探视的权利。由此可以推断出同居关系解除后,爷爷奶奶也没有要求探视孙子女的权利。
虽然在实践中,不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即使允许,应当赋予祖父母探视孙子女的权利。但是囿于我国法律的现实规定和避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带来困扰,法院都不会支持这样的探视权利。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应当充分的协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以免给孩子生活和心理造成创伤。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你提出的“爷爷奶奶是否有权探视孙子”问题,很遗憾爷爷奶奶并没有自己孙子的探望权,这个只有父母才有的,要是爷爷奶奶相见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实现,要是自己的子女探视权被阻碍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