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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包括过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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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之后,离婚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但是由于离婚之后的还依然存在矛盾,一方常常试图阻碍另一方行使子女探望权,很多纠纷也就不可避免。那么,下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探视权是什么,怎么对探视权时间限制的问题,若悠网的小编将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探视权是什么

所谓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对于探视权,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8条中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怎么限制探视权的时间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因此,探视权是可以过夜的,前提是要取得对方的同意。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若悠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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